记者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,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以下简称PETS)将于2015年9月12日-9月13日进行,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-6月30日。 据了解,笔试分四个部分,即听力、英语知识运用、阅读理解、写作。口试内容:口试分三个部分,即考生自我介绍、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、考生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。 口试考试中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。笔试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及格;口试采用5分制,3分以上为及格。 另外,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。具体是:在同级别考试中,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报单项(笔试、口试)或两项都报,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放《PETS考试合格证书》;一次考试只有单项合格的,把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考次中,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也合格,也将发放《PETS考试合格证书》,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不合格,将不发放《PETS考试合格证书》,且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不再保留。 此外,PETS考试实行笔试、口试分项发放成绩合格证,两项成绩都合格后发放《PETS考试合格证书》。一次考试中,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,只发放本次考试的单项成绩合格证,若下一考次中另一单项合格,则发放《PETS考试合格证书》,后一考次的单项成绩合格证不再发放。 根据教试中心[1999]48号文件精神,PETS-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(一)的成绩;PETS-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(二)的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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